1
我早就明白租屋的這棟樓不太對勁,關於這點,大夥應該都明白。雖然說是明白,但程度僅止於嘴上敷衍的明白。
「其實,根本誰也不在意。」
或許因為大夥都很忙,即使是忙著遊手好閒,也不會有心思去在意居住環境裡潛藏的危險;又或許,僅僅是習慣成自然。「哎呀!」說來很糗,直到我真正對於租屋的那棟樓感到恐懼,已經是搬進來的第四年後。
最近,我時常回顧起剛來首都的那一陣子。「唉──」不禁歎氣,對於自己淪為籠民這件事情,我總感到有些自卑、難以啟齒。
「又不是犯傻!之所以會住在這種鳥地方,不過是權宜之計啦。只要讓我等到適合的機會,立刻搬得遠遠的……」我心裡面一直都是這麼想著。
豈料就這麼等著、等著,一直等到現在。
「一條蘿蔔一個坑,倘若注定住茅坑,又何必妄想金坑、銀坑?」
不得不承認,我對於籠民身分逐漸感到認同,認同到即使明白「認同」是件很可怕的事情,卻像在溫水裡煮青蛙,已經麻木得動彈不得。
2
回顧幾個月前的「蠟塊婆婆」事件,雖然自己並沒有親眼目睹兇案發生過程,但在樓頂加蓋的鐵皮建築裡發現被支解的屍塊,也嚇得讓人夠嗆。
而最尷尬的是,即便如此,仍沒有成為說服自己搬家的理由。
房市、物價逐年攀升,唯獨薪水和從前差不多。「工作越努力,錢卻越來越不夠花……」於是我越來越擔心,「離開這棟樓並不是太困難的決定,卻恐怕再也找不到租金如此低廉的選擇。」
人類這種生物總是如此?往往有辦法找到各種藉口,說服自己繼續將就。
「其實,我明白。」
「將就」和「講究」兩個詞彙,不僅讀音聽來相近,觀念也只在一念之差。有些事情,可以將就;但有些事情,必須得講究。否則,這棟樓裡隔出如棺材般狹窄的十六個房間,遲早會成為住戶們真正的棺材。
曾經住在01和11號房的兩位房客,被分屍於頂樓加蓋鐵皮屋裡,兇手仍然逍遙法外。更令人介意的是,散落於各處或大或小的屍塊,全都包裹著厚厚一層的琥珀色蠟液。以及,裝載更多蠟液的神秘棺槨。
總覺得那股味道聞起來特別熟悉,「既腥臊又甜膩……」難道是春水爺生前老往身上猛噴的香水、混合屍臭?不對!很明顯的,兩股味道並不一樣。
我試圖尋找更多可能性,無奈至此為止,什麼都想不起來。
想到後來,又推導出另一種不可思議的論調。
「那些黏乎乎的玩意兒,該不會是活的吧?」
若這麼解釋,豈不是正好符合,某種電玩遊戲裡的謎樣生物──史萊姆?我大膽進一步想像,「蠟液包裹屍塊,其實是在進食?」
強烈懷疑,「那股既腥臊又甜膩的氣味,裡頭很可能含有某種致幻物質?」幻覺導致當時狂暴風神財迷心竅、以及我看見逝世多年的親梅竹馬。
諸如此類的推論相當荒謬,卻是腦袋能夠想到最貼近事實的可能性。首都這樣繁華的大都市裡,存在如此破爛不堪的老樓,本來就是種荒謬。
事實上,誰也沒有進一步去探究。
當去年「蠟塊婆婆」結束後,樓梯頂端銜接天台的出入口再次被封死,這是鄰居們一致同意的決定。至於理由,大夥心照不宣。
真相可能遠比想像中的,更複雜、詭異。
「樓梯頂端通往天台的入口,究竟是多久以前被封死?又為何會被封死?」類似的問題我至少發問過一百次,只不過鄰居們聲稱誰也不曉得。
「莫急、莫問、莫煩惱……」
繼續根據已知線索推論,連住在這棟樓裡超過三十年的鄰居,都搞不清楚原因。轉念便能明白,「封門至少是發生在三十年以前的事情。」延伸出困惑,「明明已經過去這麼久,為何再次被撬開?」
此外,「蠟塊婆婆」事件裡,有個行蹤可疑的傢伙曾扮作老太婆,讓我誤認為是孫婆婆。最後一次看見此人時,見他循著樓梯上樓並且消失。考慮到當時頂端的封門被破壞,直覺便將疑點聚焦於,另一側加蓋的鐵皮建築。
值得一提的是,那棟加蓋的鐵皮建築。「從外面看上去規模不大,內部格局卻很特別……」設計者故佈疑陣,透過磚瓦砌牆將空間隔絕成蜿蜒小徑,途中不見岔路,直達裡側擺放棺槨的房間。
由於並沒有裝設對外窗戶,陽光無法照進,裡頭的空氣污濁而死氣沉沉。
莫說搞得我一頭霧水,任誰也無法理解,「為何要大費周章營造如此詭異的空間?」不禁猜想,「並非用來住人?」
3
今年的春天,比起往年要更涼些。牆邊的野花已經綻放,而街上的人們依舊身披大衣。體感方面的換季,估計還得再等上好些日子。
很難得的,這兩週我都不必上班,因為羅老闆和老闆娘同時有事得外出,他們不放心讓我一個人待在公司裡。臨走前還假惺惺的嚷著,「我知道你是個菁英,一天不工作就渾身不對勁的超級菁英。」
「全仰賴老闆教導有方。」
「要知道,我們不是不相信你,就怕有個什麼閃失。」
「知道、知道,完全知道。」我聽到自己能放假,開心得魂都要飛了,急忙胡謅幾句場面話恭維,免得對方改變主意。還能有什麼閃失?嘖!想必是羅老闆辦公室裡收藏的古董珍品、老闆娘閣樓裡收藏的金銀珠寶。
歡樂時光總是過得特別快,轉眼間來到假期便過去一半。從表面上看來,我從早到晚都無所事事,擺明在混日子;實際上,嘿嘿──當然另有打算。
這天午後,我來到巷子口超商。吃完便當後仍沒打算離開,索性賴著吹冷氣、翻報紙,大致情況和往常差不多。
「嘟嘟……啦啦……」我哼唱著從前由自己寫下的旋律,透過擅自在報紙中間戳破的兩個孔洞,偷瞄店員小妹。「嘟啦嘟……啦……」我不只打量店員小妹,包括她身後的菸品櫃。
不曉得是不是因為上個檔期的促銷活動才剛結束,最近幾天超商裡的生意稀稀疏疏,店員小妹除了偶爾巡視貨架是否整齊、並從中挑出即期商品,其實沒有太多事情要忙。
她傻站在櫃台無表情的發呆,已經超過半小時,好像很無聊;而我透過報紙上戳破的孔洞觀察她,也已經超過半小時,比她更無聊。
「喂!爆炸頭……」
店員小妹不耐煩的呼喊聲打破沉默,劈里啪啦的指著我抱怨:「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在打什麼主意!還有啊,把報紙弄成那個樣子,你打算付錢買嗎?」
「呃……」
透過報紙上的孔洞與她四目相交,頓時令我陷入尷尬。「你太美,儘管再無言……都願意……」我改口哼唱起流行歌,手舞足蹈的擺明在裝蒜。
「就算你有本事把流行排行榜的歌單全部唱一輪,本姑娘也不會因此心軟,更沒打算要賣菸給你。」她以耐人尋味的語調,教訓說:「臭痞子!也不想想本姑娘為了你的健康著想,已經勸你戒菸幾百次了,為什麼都講不聽呢?」
「別這麼絕情嘛!」我緊皺眉頭,扔掉報紙,雙手合十連聲哀求:「再買一包就好,這次肯定會省省的抽。真的、真的,省省的、省省的。」
「不要,就是不要啦。」店員小妹板起臭臉,略顯生硬的反嗆:「不爽的話,就去別間超商,找別的店員買菸。」
「不、不,那要我如何是好?從前我抽的菸只跟姑娘買,往後也只跟姑娘買啊……」乍看之下,大致情況都在我的預期之內。除了什麼「爆炸頭」、「臭痞子」,是她擅自加油添醋。
「叫什麼姑娘啦?白痴喔!」
店員小妹抿起嘴,從不對稱的歪斜表情判斷,似乎正試圖壓抑著某種即將爆發的情緒。直到她忍無可忍,隨即撇過頭,以我仍能聽見音量低聲抱怨:「莫名其妙的對白,到底是誰想的啊?」
「真的有那麼糟糕嗎?」我壓低聲音,按捺著性子,耐心解釋:「好像八點檔連續劇的情節,看似無厘頭,其實蘊含智慧、幽默。」
「屁啦!」店員小妹似乎搞錯了什麼,擅自把我的話語曲解為挑釁。啪!她使勁朝櫃台重重一拍,怒罵:「誰有空跟你看什麼狗屁連續劇?每天晚上八點的時候,本姑娘還沒下班啦。」
「好啦、好啦……」我攤手。早知道就別扯什麼連續劇,店員小妹和我認識了這麼久,當然曉得她幾乎每天晚上八點都沒空。
「痞子!你也算有點自知之明。」店員小妹瞇起眼,賊賊的調侃說:「暫且不提你把對白寫得很爛,至少裡面有件事情,我還是贊同的……」
沒等她把話說完,「咳咳──」我輕咳兩聲打斷,有點心虛的悄聲提醒:「對白雖然是我寫的,但內容都是虛構的,千萬別和現實混為一談。」
「乖乖戒菸啦!就當成是為了你的健康著想。」
「不要。」
為什麼大家都認為,只要戒菸就會變得健康?明明世界上有很多事情,大家時常都在做,可是一點都不健康。正所謂,「世人笑我太瘋癲,我笑世人看不穿。」彼此之間的歧見,恐怕永遠爭辯不出結果。
「不如,這樣吧?」我話鋒一轉,將對白拉回由自己寫下的劇本內。故作期待的朗聲說:「今晚等你下班,一起去吃宵夜?或去電影院看午夜場?」
「不要。」店員小妹朝我比中指,像是在宣告自己即將脫稿演出。
「咦!真的不要嗎?」我使勁朝她眨眼,暗示她既然擔任一個演員,就該遵守演員的自我休養(潛規則),尤其在現場別胡亂頂撞導演。
「去你的爛導演!你分明是假公濟私,逮到機會就想吃豆腐!」
「冤枉啊,我約你吃的是宵夜,不是豆腐。除非,你想吃臭豆腐?」
「其實……」店員小妹猶豫會兒,才接著說:「你如果只是想約我吃宵夜、看電影,不必搞那麼多花招。只要你坦承,我不見得會拒絕。」
「我、我想約,真的。」我果斷扔下劇本,心中暗喜,「演員彼此之間若有戲,導演和編劇頭銜算個屁。」
「那好吧,今天晚上,你來接我下班。不准遲到,知道嗎?」她低聲吩咐。
「遵命!千千萬萬個知道!」我朗聲答覆。
所謂的「假戲真做」就是這麼回事嗎?短短幾分鐘之內,我心花怒放。沒想到店員小妹更大膽,忽然走出櫃檯,伸手挽住我後頸,朱唇湊近我耳際。能夠清楚感受到她呼吸的頻率,輕柔的還帶股香氣,我哪裡還把持得住。她的頭髮好香,我想跟她結、結……結……
「你等的人,他來了。」店員小妹收斂表情,輕輕將我推開。
「咦?」
只見她清澈的眼神向在強調,「剛才發生的一切僅僅是場戲。」一位好的演員即使脫稿,仍能創造出不輸給原著的精彩表現。
是啊!今天發生在巷子口超商的一切,全是假的。我們事先討論過,認為在尋常情境裡加油添醋,增添畫面張力的同時,更可能吸引到目標注意。
「哈哈哈哈──我心急如焚、我慾火中燒,沒空等你下班吃宵夜,現在就想吃豆……豆腐。就不曉得妳這塊豆腐,是軟是硬?是香是臭?」
店員小妹聽出我話中有話,毫不客氣揪住我的衣領,揚起手假裝要甩巴掌。她低聲問:「爆炸頭,玩真的?」
「嗯。」我微笑著朝她眨眼。
「你這個下流的黃毛痞子!」
啪!不曉得當時她心裡是怎麼想的,但我猜測,她大概早就想要痛扁我了。這回總算讓她逮到機會,一巴掌就使出十成功力。
「哇啊──」
強忍臉頰如火燒般的疼痛,以及迴響於腦內的耳鳴。叮咚──見電動門開啟至足以容身的寬度,我急奔而出。
4
看到這裡,應該不難猜到情況吧?沒錯,我在埋伏。說起這回埋伏的對象,與自己出沒於同一棟樓,12號房的房客。
我強烈懷疑,「此人的嫌疑最大,很可能是上回出沒於深夜裡,打扮成老太婆的傢伙?極有可能是自己一直在尋找的殺人魔!」
「得盡快找到證據向警方舉報,好給被殘忍分屍的平叔和孫婆婆有個交代。」更重要的是,殺人魔一日逍遙法外,同一棟樓的住戶們便一日不得安寧。
至於,12號房的房客究竟是誰?說來也奇怪,這棟樓裡人人都曉得此人,卻沒有誰和他有過交集。
「那傢伙總是刻意避開耳目繞道而行,久而久之即使他忽然出現在誰的面前,也總被當成是透明人。」
在鄰居們口中,私底下都稱呼此人叫「撿破爛」。意指專門收集廢品換錢的拾荒客,也就是現在所謂的做資源回收,是個神祕又古老的職業,遍佈各地。據說可能和古代丐幫有點關係,但不重要也無從考據。
若只是個性情孤僻的拾荒客,倒也不至於讓人懷疑到這種程度,畢竟同一棟樓裡的住戶們,盡是些怪人。
「依我看,此人絕非等閒之輩……」當阿柴提出疑慮時,我心裡仍沒太多想法。
「他的下盤功夫不簡單,恐怕連阿柴的本事都不及他一半。」
「真的假的?」當向來不肯服輸的狂暴風神提出讚許時,我才驚覺,原來鄰居們早在暗地裡展開調查。
根據了解,在這棟樓的鄰居裡,論武勇,肯定由狂暴風神名列前茅;單論身法、腿法,行如鬼魅的阿柴則更勝一籌。若說阿柴的程度連一半都不到,那麼撿破爛的本領何其了得,又何必委屈自己以拾荒為業?
「難道是想躲避仇家,就好像以前準哥那樣?」初次聽聞時,我如此猜測。
「不至於吧!我可想不到有什麼深仇大恨,能夠嚇得讓一位高手心甘情願的,低頭幹撿破爛幾十年……」阿柴和阿賓認為,此人動機非常可疑。
「背後必定存在著,難以常理解釋的原因。」
「擺明廢話,問題就在於,沒人能夠查出原因。」
「連詭計多端的阿柴都沒辦法?」我追問。
「就……跟你說……說了……」阿賓試圖吐槽,但結結巴巴的,隨即被阿柴打斷,他接著說:「能有什麼辦法?人家本領高啊!」
事實上,阿柴和狂暴風神早就嘗試過,即使他們聯手仍被對方察覺,隨即在某個不起眼的拐角處追丟。就好像此人懂得隱身術,隨時能夠消失得無影無蹤。
「嘖!我才不信邪,湊巧最近閒得很,倒要試試……」
論武功,我簡直是零基礎,只懂得那幾招王八拳,且不是偷襲就是趁人之危。要想追蹤一位有意隱藏身分的絕頂高手,恐怕連影子都逮不著。幸好我的運氣還算不錯,當巷子口超商裡的店員小妹聽完這段敘述,直言對於此人的特徵有點印象。「個子高高瘦瘦、駝背,老是推著一輛裝滿雜物的推車……」
「咦!不會吧?這麼巧!」
「我們店裡的回收廢品,都是固定集中擺放在門外的柱子旁,每隔一段時間,就會有個老先生出現,默默把東西載走。」
「連阿柴和狂暴風神都沒輒,說明他警覺性極高……」
轉念又想,他們倆的本領在同一棟樓裡人人都曉得,撿破爛住在12號房裡恐怕超過三十年,沒道理不曉得。但我不同,我的本領極差也是人人都曉得,說不定對方會因此掉以輕心,乾脆施展偷襲,賭一把歪打正著。
「不如我們來演場戲,讓他掉以輕心?」
「好像很好玩,說來聽聽……」
我一時興起便提議,店員小妹出乎預料的爽快答應,於是才有了這天的埋伏計畫。想摸清12號房客的底細,來硬的不行,只能從暗中觀察。
傳聞中,此人不僅口風緊,簡直像個啞巴,從未與誰交談過。
5
撿破爛的身手究竟好到什麼程度,其實我看不出來,畢竟我不懂武功。
根據幾分鐘以來的觀察,「他的手腳還挺俐落!」見他三兩下子就把堆放在柱子旁的廢品給分類好,打包並且安置於推車。
由於他始終低著頭,我從後方看上去,很難根據其特徵做出精準判斷。「年齡至少六十歲,手掌奇大、關節奇寬……」確實符合鄰居們對於練家子的描述,至於腿功是否真如傳聞中了得,只有等他發功才能進一步判斷。
回憶自己近幾年來經常和狂暴風神打鬧過招,耳濡目染也漸漸懂點門道,至少理論部分能說得頭頭是道。「任何武學的基礎,往往得從下盤練起,功夫練得越紮實,步伐越穩健。」據說將腿功修練到某種程度時,只靠兩腿來回踢蹬便能輕易翻越城牆,因為他們的足底不僅帶勁且含氣。
「但該怎麼判斷啊?什麼勁啊……氣啊……」
依照我的程度來判斷,眼前這位撿破爛身子骨確實硬朗。跟在他後面走了幾里路,我已經走得滿頭大汗,而他明明推著堆滿雜物的推車,看上去仍是臉不紅氣不喘。「難道,這就是所謂的高手境界?」
別嫌我廢話太多,要知道跟蹤過程遠比想像中的苦悶。我從下午開始跟隨撿破爛的腳步,一直跟到天黑,在鄰近幾個社居裡的大街小巷來回穿梭。只見他一趟又一趟,將滿車廢品運送至回收站,大費周章僅僅為了換取幾塊銅板。
「真想不到,如此吃力不討好的工作,竟然還有這麼多人搶著做?」
據說在拾荒客的圈子裡,存在許多行規,尤其地盤得分清楚。可不是只憑自己想幹,就能彎下腰去幹的工作。一旦被發現有誰踩過界,為了個寶特瓶大打出手,也是常有的事情。
直到深夜,回收場總算熄燈,撿破爛的工作才宣告結束。勤儉如他,仍不忘拾取沿途發現的有價廢品。
「咦!」先等等──他勤儉?思緒頓時陷入困惑,「沒道理啊!」
根據我和鄰居們推測的情況,12號房客的背景可不簡單,撿破爛多半只是他的偽裝。真有必要扮演得如此徹底?或因為他早就發現我在跟蹤,存心戲弄?
跟著他的腳步走著、走著,與租屋處的方向漸行漸遠,直到進入一間從沒見過的陌生老樓。「難道不只一個藏身處?」我只能這麼想,隱約感到更懷疑。
又從窗戶外面窺見,室內又臭又髒、雜物亂七八糟。
撿破爛就這麼大剌剌的席地而坐,擰開剩下半罐的米酒,張口就往嘴裡灌。一會兒喝得起勁,一會兒點著菸盒裡只剩半截的菸,傻乎乎的笑得不亦樂乎。
「喂!」我再也按捺不住情緒,隔著窗戶指著他問:「你究竟是誰啊?」
「你才他媽的誰是誰!」他不客氣的也指著我,反嗆:「有人像你這樣的嗎?莫名其妙的跑來別人家,還糾纏著問屋主是誰?」
「你真的是撿破爛?」我追問。
「瞎了啊?你哪隻眼睛看不出來,我就是個撿破爛的。」他困惑。
「我的意思是,你是住在12號房的那位撿破爛嗎?」
「還真奇怪,你到底是誰啊?」
「你不認識我嗎?我是住在02號房的施伯鋒。」
「到底在說什麼鬼話啊?為什麼我連一句話都聽不懂?」
「呃……」
我越問越感到心虛,因為見到對方眉頭深鎖的表情,越來困惑。「糗了!該不會真的是認錯人?唉──白忙一場!」心裡終於認定,眼前這位撿破爛並不是自己以為的那位。
最尷尬的是,此時我才明白,自己根本不認得那傢伙究竟生得什麼模樣。「高瘦、駝背、年邁……」許多拾荒客的特徵,其實都符合這些條件。
「抱歉、抱歉,這位大爺,看來我真的認錯人了。」
我尷尬得摸摸鼻子,掉頭就走。「真糗!」當然,我心裡清楚明白,絕對不該把認錯人的責任歸咎於店員小妹,都得怪我太草率。
「才聽人家說有可能,就急著要捕風捉影。」
眼看時間已經凌晨,早就過了店員小妹下班的時間。
不曉得她會不會還在等我?等著和我一起吃宵夜、看電影……算了、算了,諸如此類的傻事,連想都不必去想。別說要捉影,連風都沒補著。
6
除了12號房客的身分,最近還有另一件事情令我感到很在意。「房東到底是誰?」
考慮到這棟樓的室內格局,硬生生將有限空間隔出十六間房、封死窗戶等舉動,顯得特別摳門,本來以為只是個貪得無厭的投資客。
這地方是座鬼島,尤其如首都這類繁華的都市裡,多的是些投資客。他們為了所謂的利潤最大化,能夠投機取巧的部分絕對不放過,簡直無所不用其極。
然而,房東的良心從來都不在考慮範圍,我們這類人在乎的僅僅是,「身上的錢夠不夠繳房租?」些問題其實一直都存在,差別在於我們是否注意到,以及注意到之後是否把它當成一回事。
「如果躲在背後的房東只負責收錢,必定會有個代理人負責管理雜務。」尋常情況會交代由仲介業者負責,但回顧自己搬來這棟樓的四年以來,並沒有看過擔任此角色的傢伙出現。
所有發生在這棟樓裡的大小屁事,全都由房客們自行解決,宛若身處於完全獨立的小型社會?平心而論,這種現象相當反常!
更令我困惑的是,既然沒有誰來承擔管理職務,每當有舊房客離開時,所謂的代理人又該如何得知訊息,並且尋找新房客來替補?本來以為是根據匯款紀錄來判斷,想來也是很有道理,一旦沒在期限內繳錢就失去居住權利。
問題是,理論說得簡單,現實卻存在許多難以避免的尷尬情況。
據我所知,自從09號房的老廚師腰受傷,已經半年沒有工作,自然也沒有錢繳房租。莫說是他,包括自己和其他房客們,或多或少都曾有過幾回沒準時在期限繳租,但我們並未因此失去居住的權利。
「形象中唯利是圖的房東,為何能夠睜隻眼閉隻眼?」
看似放任、寬容,每當某位舊房客正式離開,又總能在極短時間內補充新住戶。「沒道理啊!」除非其中一位住戶本身就是代理人,如此一來便能夠解釋,為何仲介業者曉得在何時尋找新房客。
我暗自揣測,「就算不是12號房客本人,恐怕也與他脫離不了關係。」
想到這裡,更令人擔憂。
「假設代理人就是那位殺人魔,且一直與房東於私底下聯繫……」
「當房東注意到某間房的租金逾期未繳,便聯絡代理人負責查探,一旦判斷某位房客失去繳租能力,便暗地裡將其殺害?」
「當訊息回報後,再由仲介業者負責尋找新房客?」隱約有種預感,被藏在頂樓加蓋鐵皮屋裡的蠟液,以及那口棺槨,就是專門用來處裡屍體。
每當回想起被支解的屍塊,包裹於大量蠟液中逐漸溶解,實在令人毛骨悚然。至此為止僅僅是假設,只不過以上推論若正確,這棟樓房東與同夥涉及的犯罪行為,可說是天理難容。
「那麼,下一個可能被盯上的倒楣鬼,很可能是已經半年沒有繳租的老廚師!」
莫說自己的推論只是憑空想像,就算鄰居們聽信且願意湊錢替老廚師繳租,頂多也只能緩解燃眉之急。「總不可能養他一輩子啊……」
想到最後,似乎還是得從疑似擔任代理人的12號房客下手。「就算找不著決定性證據,只要能夠從中發現些許蛛絲馬跡,至少能將案情給推進幾分。」
我估量自己的假期還有幾天,便盤算起下回該如何跟蹤。
7
難得的假期很快過去,羅老闆和老闆娘回到公司,我也回到反覆而乏味的上班族日常。稍沒注意,又是兩個月的日子過去。
想也知道,依照我那些如兒戲般的本領,根本不可能跟得上撿破爛的步伐。明明他前一秒還在我眼前推著推車,忽然就消失得無影無蹤。
「莫說此人輕功超絕,要說他懂魔法我都肯相信。」
儘管如此,仍不是完全沒有收穫。回顧這陣子以來的觀察,撿破爛出沒的時間點和路線並不固定,出乎預料的是,他出門的頻率簡直低得不可思議。
上回看他進房間,直到再次掀開門板,已經是好幾天後。
我能夠理解,「拾荒客的外表只是種偽裝,以至於他並不熱衷於工作……」令人困惑的是,「這麼長的時間裡不吃不喝、還不用上廁所,這不太可能吧?」
「怎麼不可能?」狂暴風神聽完我的疑慮,竟然不正經的抬起槓說:「要知道從前有位達摩祖師,他在山洞裡修行,整整九年不吃不喝。」
「放你狗屁!」我聽他忽然鬼扯神話故事,不滿意的反駁說:「就憑那個撿破爛,也想跟達摩祖師比?」
「唉呦呦──我可沒說要比,怪你自己愛攀比。一個在房間裡宅七天,一個在山洞裡待九年,根本沒得比啊。」
「死紅毛,你這個白爛!」我後悔陪他一搭一唱,好不容易才營造出的懸疑氣氛,直接給他的冷笑話搞砸。
「不過,說正經的。死黃毛……」狂暴風神懶散蹲坐在牆邊,自顧自的抽起菸,淡淡說:「不如你盡早搬走吧,乾脆把那份什麼爛工作也辭掉。趁年輕,還怕混不下去?」
「事情如果真有這麼簡單,我早就搬得遠遠的。」我當然明白他意思,遠離是非之地便沒有是非。要知道我還有一屁股的學貸得分期償還,總算撐過四年,好吧!該死的學貸還剩半個屁股。
「要想搬去更好點的環境,相對得擁有更優渥的薪資才得以平衡。」
指望羅老闆替自己加薪,簡直比登天還困難;依照自己的履歷條件,想跳槽去待遇更好的公司,同樣困難。
然而,有件事件我不好意思當著鄰居面前坦承。即使我給自己找了很多藉口推託,至今仍留在這棟樓裡的最大理由,其實是因為自己早已經將鄰居們視為朋友。「雖然他們全是些難以融入社會的緣分子,卻是無可取代的朋友。」
「搞清楚,若在從前,看見你這副鳥樣子,最多揍你一頓。」狂暴風神彈掉剛抽完的菸蒂,緊接著又點著下一支菸。感慨說:「再不走,只怕你小命不保。」
「死紅毛,那你自己為什麼不走?」
「死黃毛,那你是真傻還是裝傻?」狂暴風神欲言又止,但我已經從他的眼神瞧出端倪,想必他留下的理由和我差不多,為了那些想走卻走不了的朋友。
「一個人若為了講義氣而死,值得嗎?」
「擺明廢話,人只要死了就什麼都變得不值得。但一個人若不講義氣,就算活著也不值得。」
「我有個提議,咱們再次聯手。狠狠幹他媽的一回,查他媽的水落石出。嘿嘿──樓頂的棺槨都讓咱們撬開過,區區12號房的門板,照撬不誤。」
「可你要知道,住在12號房裡的傢伙,比棺槨內裝的東西更危險。」
「怎麼,你覺得我應該要害怕嗎?」
「憑本事鬥不贏的高手,不怕嗎?」
8
隔天下班後,我在巷子口超商裡待到很晚,直到店員小妹下班後才離開。
回到租屋處時,見到狂暴風神正蹲在走廊抽菸。他見到我便使了個眼色,我輕輕點頭,明白那是個暗號,「撿破爛人在房間裡。」同時我扔了瓶罐裝咖啡給他,那是從超商買來的促銷商品,第二件六折。
「你的品味真差,連咖啡都選這種便宜貨……」
狂暴風神接過咖啡罐,看也沒看直接塞進兜裡。有些不耐煩的提醒:「待會由我守著門口,你記得別衝動,千萬別先動手。」
「知道啦!對我有點信心好嗎?」
狂暴風神沒有回答,只是冷冷朝我比中指。
依照事先討論好的策略,先禮後兵,我輕敲門板。叩叩──叩叩──「請問,有人在裡面嗎?」像個傻子一樣等了幾分鐘,沒有得到回應。這是預料之內的情況,據說十二號房客獨來獨往,從來沒有理會過任何一位鄰居。
我側過頭,向一旁的狂暴風神使眼色,意即,「換你上。」他機警的繞到我身前,從口袋裡取出一把螺絲起子,以擅長的手法撬鎖。僅以尖端抵住鎖頭,挪動並傾聽。喀、喀、嘎──豪不費力便將門鎖卡榫彈開。
門縫漸開,卻見房間裡並沒有開燈,我急忙伸手按下牆上的開關。「咦?」反覆按了幾下,眼前依舊整片漆黑。
「奇怪,燈是壞的?」
「我就知道……」狂暴風神不慌不忙,從身後打亮手電筒。
「咱們這回又被擺了一道。」
只見12號房裡堆滿亂七八糟的雜物、廢品,的的確確就像個典型拾荒客該有的住所。在外人眼裡看來是些垃圾,他們可當成是寶貝呢。
塑膠繩捆綁、裝袋及紙箱,堆疊至天花板。「太扯了吧?」以這棟樓裡不足一坪的房間,勉強當成儲物空間,實在是不可思議。
莫說要讓一個人住在裡面,連想走進去裡面都覺得非常勉強。
「依我看,整個房間都是幌子。」狂暴風神呢喃:「問題是,我明明下午親眼看見他進門,然後就一直在走廊守著。」
「撿破爛一直沒再出來?」
「沒有,而且我並不認為自己會看走眼。」狂暴風神皺起眉頭。
「就跟你說了吧!」我的猜測非常大膽卻不至於荒唐:「那傢伙可能懂魔法或什麼邪術,搞不好根本就是個透明人……」同樣的橋段早在科幻題材電影中就出現過,例如某種外星科技,只需要一顆按鈕就讓人隱形。
「行了、行了,拜託你閉嘴。」狂暴風神顯然無法理解那份幽默。
「發揮點想像力嘛!」
撿破爛究竟是採用什麼辦法隱身,只怕想破頭也不會明白,但我認為他很可能平時就保持著隱形狀態,偶爾才會為了製造假象而在鄰居們面前現身。
「喂!你看!」狂暴風神以手電筒掃視雜物堆,停在一張繡跡斑駁的折疊鐵椅。低聲問:「這東西很眼熟,是吧?」
「豈止是眼熟,簡直熟得不能再熟……」我倒抽一口氣,去年我曾在深夜走廊見過的那位詭異老太婆,屁股底下坐著的正是這張鐵椅。
「果然是此人在暗中搞鬼!」
不久後,我在腳邊注意到另一件眼熟的東西,是個老舊菸灰缸。「咦?」這是個款式尋常的菸灰缸,令我在意的是堆積在裏頭的菸垢、刮痕等。
「這玩意兒是平叔的。」我撿起來,以手電筒湊近端詳。「你看!底下有塊烏漬,據說是梅姐的血,怎麼都洗不乾淨……」
「所以說,平叔的屍體被藏在頂樓、01號房裡的雜物被清空,能夠認定是撿破爛幹的好事?」狂暴風神追問。
「這應該是最合理的可能性。」我補充說:「選擇以拾荒客身分做為偽裝,應該是考慮到在不讓人起疑的情況下,以推車運走那些往生房客的遺物。」
「也就是說,眼前這堆垃圾,多半是他刻意收藏的遺物?」狂暴風神面色凝重,想必是從中找到許多令他印象深刻的物品。
「請節哀。」
我從沒看過狂暴風神臉上露出這麼難看的表情,想必是長年以來,他一直以為那些房客被揍到怕了,而嚇得紛紛搬走;怎麼也沒想到,那些人的下場悽慘,全都死在這棟樓裡。
「這回到此為止吧?至少已經得到些有用情報,先和其他鄰居討論、討論,再來決定下一步對策。」我低聲提議。
眼看就要天亮,至少得將房間內恢復原狀,免得遭對方起疑。目前仍有許多謎團有待調查,最好別太招搖。
「你先走,我有東西想再確認。」
「留得青山在,不怕沒柴燒。」
「少在這裡雞婆……」
狂暴風神異常堅持,我勸不動他,只好順著他的脾氣,要他自己小心點。
回到屬於自己的02號房後,我抓緊時間小睡片刻,因為待會還得出門上班。
而當我睡醒後,經過走廊時特意觀察12號房的門板已經闔上,於是又掉頭回05號房門前。「喂!死紅毛,我要去上班了。你幫我約老廚師他們幾位,晚上隔壁巷子的麵攤見,有話到時候再說。」
我等了會兒,但沒聽見回應。「唉──算了,反正等我下班。」考慮到他從昨天下午就開始埋伏,且整晚都沒睡,大概睡得很沉。
豈料,當我晚上回來時,依舊不見狂暴風神。奇怪的是,幾位鄰居都聲稱,整天以來都沒見過他。
「沒道理啊!」我困惑呢喃:「依照那傢伙喧嘩的個性,拉泡屎都想找人炫耀,怎麼會突然搞失蹤呢?」
「都這麼大的人了,你管他上哪兒?」老廚師不耐煩的應付說:「看你們整天打來打去,真以為是什麼老相好。呿!難道人家要嫖妓,還得跟你報備?」
阿賓和阿柴見狀,便來湊熱鬧。阿賓口吃,仍不忘拿我尋開心:「柏……柏鋒……這回又吃……誰的醋……」
「怎麼,你和店員小妹吵架啦?」阿柴跟著幫腔,嘴裡沒一句正經。「當男生的要有風度啦,別老是為了小事情吃醋。」
「聽你們放臭屁!」
當時鄰居們還不曉得前一夜發生的事情,而我也還不曉得事情的嚴重性。狂暴風神就這麼突然失蹤,什麼消息都沒有留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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