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常我感到懷疑,這地方可能真的是做鬼島?尤其對於如我這類,在社會底層掙扎的小小上班族。
早有預謀般的,我不僅每個月能領到的薪水卑微,且大部分都是消費在莫名其妙的項目。諸如:房租、學貸、稅金……不斷上漲的物價,更替生活帶來絕望,諭示了自己永遠不得翻身。
最近不曉得什麼緣故,我總得加班,以致於離開公司的時間,通常在深夜。
我的肚子好餓,正咕嚕咕嚕叫著。
那就吃點東西吧!慰勞自己整天以來的辛勞,「唉──」算起來我每天在公司裡,多半待超過十二個鐘頭。
事實上這時間能夠選擇的食物種類並不多,便當店及其他供應正餐的店家,幾乎都已經打烊。
幾次我端詳還亮著燈的幾間店面,再從外觀華麗的裝潢判斷,價格遠超過我能負擔的範圍。那是給人喝酒應酬的地方,或許還有特別服務。
除此之外,剩下些販售小吃的小販,零星的攤車設置在不起眼的巷弄裡。有詐的、有烤的、有滷的……似乎都是些下酒菜。
於是回家路上,忍不住順手帶了幾瓶啤酒。
一口啤酒配一口小菜,「多麼過癮啊!」而尷尬的是,不知不覺中我成為小時候自己無法理解的那種大人,稱為──酒鬼。
更尷尬的是,沉迷於宵夜小酌,不只令心志麻木,也讓腰圍變得越來越粗。
走在下班回家的這段路途,除了買宵夜和啤酒,我不時也會抬頭看看天空。
為的僅僅是,從整片漆黑的布幕中找尋點點星光。即使找到的數量只有幾顆,也能讓我感受到短暫安慰。
當然,我們都曉得,找不著星星的主要原因是光害。生活在城市裡,光害特別嚴重,有時甚至黑得連月亮都沒見著。
凝望夜空,忽然想起學生時代某堂美術課。
當時我因為覺得無聊,索性用墨汁直接將整張紙塗黑,並取名叫「黝黑獵人夜獵烏鴉圖」。天真的以為能夠蒙混過關,結果因此被處罰提水桶半蹲。
體罰還未廢除的年代,學生沒什麼人權,被處罰的理由千奇百怪。然而有趣的是,那些經歷竟成為很久以後的有趣回憶。
說不定人類這種生物很犯賤,任誰都盼望日子能過得順遂,但日子真的過得順遂了,其實很無聊。磨難會成為故事,越慘越有趣。
某次老友聚會,阿瓜提議上山看夜景。
他說,「由高處望向城市裡的燈火闌珊,其畫面特別令人著迷。」
「哈哈,肯定很浪漫!」辣妹隨即同意。
「那就走吧。」
抵達高處後,我們試圖憑方為推斷,找尋彼此熟悉的地標或建築。
「快看,那個是不是XX大樓?」
「應該是喔,等等──旁邊那棟頂樓好亮,該不會是在辦派對吧?」
「能在大廈頂樓搞得這麼耀眼,應該是有錢人家的派對吧?」
「如果將來我們之中有誰賺大錢,也要……」
漸漸的,我們沉浸於幻想,遠離喧囂的寧靜中。
我抬頭,望向天空,依然只找到零散的幾顆星星。
或許因為我們離城市還不夠遠,且這座山還不夠高?又或許到了又高又遠的地方,我們仍然擺脫不了光害的限制?
哪怕只是隨便一朵雲飄過,都可能輕易將其遮蔽。而那些星星即使不顯眼、看不見,卻依舊存在於難以想像的遠方。
記得嗎?兒時的自然課程曾教過,在夜空見到的星星,實際上體積可能非常巨大、甚至比地球還大。只不過因為兩者相距太遙遠,才顯得對方太渺小。
至於相距多遠,衡量的單位得用光年。「嘿嘿!」一光年相當於九兆多公里,那可是尋常難以理解的天文數字。
「據說,此時此刻我們看見的星星,是經由光送來的景象。而光速雖快,在浩瀚無垠的宇宙中,可能也已經花費數百年、甚至千年之久,才到達眼前……」
「換句話說,此時此刻我們看見的星星,是從前從前的模樣,幾百年前、幾千年前……」
如果遠方的那顆星球上,也有個傢伙正望向地球,究竟能看見多久以前的畫面呢?至少能肯定是,曾經發生過的歷史真相,未曾遭過竄改的真實版本。
某個角度而言,穿越時空的關鍵,在於光。
「試圖想像,宇宙究竟多麼遼闊?相較之下,人類和螞蟻之餘宇宙,都是微乎其微……」感觸油然而生,我難得感性的說起長篇大論。
阿瓜和辣妹只是靜靜的望著我,像是認不得我是誰,臉上的表情有點白痴。
「哈哈哈哈!哈哈哈!哈哈!」
原來任誰都一樣,輕易就能被雲雨遮蔽,即使如此我們還是頑強的存在著。就好像我抬頭時總在尋找的,位於遠方的那顆星,至少曾經真實存在過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