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,我18歲,偶然在同學家裡接觸到吉他。
不久後,自己存了點錢,就跑去鄰近的樂器行裡,買了一把便宜的新手入門款。
「打工之餘彈彈吉他、唱唱歌,自娛自樂,似乎比去KTV划算許多……重要的是,和三五好友去K歌以前,可以先來偷練……」當時這麼想著,僅僅是這麼想著。
刷下第一個和弦時,心裡想著,「這也能算是音樂嗎?」不久後,「嘟嘟……啦啦……」的旋律開始浮現於腦中。
由於自己不是屬於有閒情逸致保養的性格(就是懶),外加這只是一把較便宜的新手琴,使用到2011年的時候,已經以土砲的方式胡亂修理過好幾回。
即使學長們總說,「別在吉他上面亂搞啦,會影響音色的!」
「可是琴都已經這麼爛了,誰還在乎它的音色啊?自己開心比較重要啦…」
當琴橋終於承受不住弦的張力而裂開時,我弄來一罐塑鋼土、並鎖上幾隻螺絲釘、還用漆包線綑綁……為了掩飾很醜的模樣,只好用更誇張的東西來轉移焦點……
當其中一顆弦鈕崩裂時,大膽換上酒瓶的蓋子(沒記錯的話應該是竹葉青)。重要的是,這玩意兒能用啊!

如今它斷了條弦,也懶得去替換。偶爾仍會拿來把玩,純粹是為懷念,那段再也回不去的青春歲月。
P.S.以前稱它叫恐怖人生,後來覺得人生其實沒那麼恐怖,更名為恐怖大雜燴。



